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物资学院纪检审 >> 警钟长鸣 今天是:  
  招生受贿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被判刑

招生受贿湖北美术学院原副院长李泽霖被判刑

以案说纪

 
  发布时间:2007-6-8  编辑:jiwei  浏览:14
      李泽霖,1985年开始担任湖北美术学院副院长,1990至2000年分管学院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工作期间,李泽霖利用职务之便,在学生身上大捞“油水”,数十次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25名考生家长的贿赂和礼金共计25.5万元。2001年8月8日,李泽霖被湖北省检察院批捕。2002年3月5日,李在武汉市中院受审,一审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妻雷维宁被判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案发后李泽霖后悔地说:“我亵渎了我的职务。以前很多家长给我送钱,我都拒绝了。但收下第一笔钱后,我觉得没什么,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了……在2000年,我共录取了14名成绩不够线的考生,共收家长的贿赂18.1万元。”李泽霖在《我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检查》中忏悔说:“我违法违纪,不仅影响了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党的教育事业抹了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 北京物资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纪监审办公室电话:010-89534307 89534612
地址:北京物资学院办公楼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