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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
(一)专业建设
1、参与讨论制定学校各项专业建设管理文件。
2、组织各院系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专业建设计划。
3、负责各项专业建设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包括组织新专业申报、新增专
业常规检查评估、校级重点专业建设情况检查评估,以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品牌建设专业和骨干建设专业的申报及建设情况的自查自评等。
4、负责专业建设各项经费的申报、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估。
(二)课程建设
1、参与讨论制定学校课程建设管理文件。
2、组织各院系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课程建设计划。
3、负责课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包括组织学校重点建设课程的
申报及重点建设合格与优秀课程发展规划的审查;组织重点建设课程的验收和重点建设合格与优秀课程的定期检查评估。
4、组织学校一般建设课程的抽查和对一般建设课程建设情况的总体评估。
5、组织市级精品课程的申报等。
6、负责教学互动平台的管理及内容维护工作。
7、负责课程建设各项经费的申报、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估。
(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
1、参与讨论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管理文件和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
项目申报要求。
2、受理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
3、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审查和结题验收。
4、负责教育教学改革经费的日常管理。
5、负责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检查及总结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培养方案与督导工作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1、参与讨论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组织各院系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每年负责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印成册。
(二)督导工作
1、负责与督导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参与制订督导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根据处内各部门工作需要组织
督导会议,安排督导活动等。
3、督导经费的预算和管理。
4、办理教务处和主管校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与本科职能有关的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信息发布
(一)教学质量监控
1、根据教学评价理论,针对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调
整、完善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
2、组织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3、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科学分析,编辑印发学期课
堂教学质量评价报告。
4、组织优秀教师评选及各种教学比赛的工作。
(二)高教信息管理
1、编印《高教信息》。
2、期刊杂志的征订、整理、归档。
3、办理教务处和主管校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与本科职能有关的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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